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和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分别为河北三棵树提供13,500万元和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为安徽三棵树提供4,9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23,447.38万元和45,684.05万元(不含本次)。

● 是否存在反担保:无。

● 逾期担保情况:无。

● 风险提示: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50亿元,其中公司为上述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95亿元的担保。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近期与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建国路支行签署了《最高额连带保证合同》,为河北三棵树提供13,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该业务为原有授信额度的续作。

同时,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雄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河北三棵树提供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外,公司还与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安徽三棵树提供4,9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上均为原有授信额度下的续签业务。

(二)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略

注册资本:略

经营范围:略

2. 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略

注册资本:略

经营范围:略

两者经营状况稳定,资信良好。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与邯郸银行的担保协议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最高限额为13,500万元。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与北京银行的担保协议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相关利息等,最高限额为1亿元。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 与安徽明光农商行的担保协议

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因授信业务产生的全部债务,最高限额为4,900万元。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两家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90,097.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84,933.00万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