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4月21日,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根据该预案,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

2. 回购价格上限:每股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含);

3.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有关本次回购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和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具体公告编号为2025-016和2025-02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 首次回购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首次执行股份回购计划,相关细节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告编号为2025-032。

(二) 回购完成情况

截至2025年6月18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678,1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0%。此次回购最高价为23.00元/股,最低价为20.83元/股,平均价格为22.13元/股,总支付金额为1,500.7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实施情况与原计划一致

本次回购的实际执行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方案完全一致,公司已按照预定计划完成回购任务。

(四) 资金来源及影响

本次回购所用资金来源于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该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投入或未来发展规划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或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自2025年4月22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计划后,经核查,在此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主要原因是公司在2023年实施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处于自主行权阶段。自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之日(2025年4月21日)至回购完成之日(2025年6月18日),公司总股本由223,477,233股增至223,490,233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678,100股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完成上述用途,未使用的股份将按规定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