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ST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诉讼所处阶段:审理中、已立案待开庭

  ● 公司在本次案件中的地位:原告方

  ● 涉案金额: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为13,092.38万元(含本次诉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2%。

  ●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由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未有最终判决,目前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未来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13,092.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2%。现将本次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及过去十二个月内的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

  具体信息如下:

  1. 当事人:

  原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江苏中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恒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案件背景:

  2021年,原告与被告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就"御窑路西、观塘路南研发楼(SXDK20210001)项目"签订了《幕墙工程专业分包合同》。2025年1月24日,因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纠纷,原告向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各方已于2025年5月23日就无争议部分达成调解。2025年6月4日,原告收到824万元款项。目前等待法院对有争议部分进行开庭审理。

  3. 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16,678,938.8元及逾期利息损失33,033.56元(以16,678,938.8元为基数,自2024年12月26日起按照LPR暂计至2025年1月17日,最终金额待判决时确定);

  (2)确认原告对承建工程的折价或拍卖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案件二

  具体信息如下:

  1. 当事人:

  原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紫光科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案件背景:

  2022年1月,原被告签订《北京西山锦绣府6016和0010地块幕墙工程2标段(0616地块2-11#、14#、15#楼)幕墙工程施工合同》。2025年4月,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纠纷,原告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等待开庭。

  3. 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人民币18,373,965.06元;

  (2)判令被告支付迟延支付工程款利息,以人民币18,373,965.06元为基数,自2023年5月27日起按照LPR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暂计至2025年4月30日为人民币1,206,710.16元);

  (3)确认原告对北京西山锦绣府6016和0010地块幕墙工程2标段(0616地块2-11#、14#、15#楼)的折价或拍卖所得享有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及保全担保费等全部费用。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的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13,092.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2%。其中,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案件涉案金额为10,982.70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案件涉案金额为2,109.68万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未来利润的影响

  由于部分诉讼和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未有最终判决,目前无法准确评估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未来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