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525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申购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988.88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80元人民币。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比例为2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者。其中,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598.8886万股,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598.8887万股,总计1197.7773万股。

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353.8094万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37.3000万股。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达到7958.65220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20%的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395.5594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后的7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395.55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后的70%。本次网上申购中签率为0.0209420064%,有效申购倍数为4775.09165倍。

请投资者注意以下事项:

1. 网下投资者需在2025年6月13日(T+2日)16:00前完成新股认购资金的足额缴纳。未按要求及时缴款的配售对象将被视为违约。

2.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中,10%的股份需锁定6个月(具体限售安排详见《发行公告》)。

3. 战略投资者已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多余款项将在T+4日前退回。

保荐机构联系方式: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56991830、5699183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