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由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根据《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5年6月12日(T+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成功举行了新股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该活动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已依法完成公证。

关于本次发行,投资者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购与缴款

凡参与本次新股申购并中签的投资者,请务必于2025年6月13日(T+2日)及时完成认购资金的缴纳。具体要求如下:

1. 网上申购中签的投资者需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规定时间内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将被视为放弃认购。

2. 投资者进行款项划付时,应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则。

3. 未按时完成缴款的股份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二、发行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部分无流通限制和限售期要求,投资者自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进行交易。

三、发行失败条件

若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总股数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宣布此次新股发行中止,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四、申购限制

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若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况,则自其最近一次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内(按自然日计算)将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此限制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新股申购。

五、摇号结果

根据公开摇号结果,本次网上发行中签号码共有47,911个,每个中签号码对应500股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且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中签号码一致的投资者即为中签者。

请各位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特别注意申购新股的缴款时限及相关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