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林出台15条举措助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擦亮"天然氧吧·旅居石林"特色品牌,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于5月28日正式出台《促进旅居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政策围绕旅居者福利、产业扶持及服务优化等三大领域,推出了共计15条具体举措,旨在为旅居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
在旅居福利方面,针对长期居住的客群,《措施》特别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措施。非云南户籍人员若连续旅居石林满一个月,即可申领价值80元的旅游特惠年卡,凭此卡可无限次游览石林风景区等三大景区,并享受国药博览园免费参观权益;而对于旅居时间超过两个月以上的群体,则可享有四大景区全年免门票优惠(不含景区内交通费用)。同时,65周岁及以上的旅居老人,在通过相关审核后,可与本地老年人一样享受公交出行减免政策。
在健康保障方面,《措施》特别关注长期旅居人员的医疗需求。旅居时间达到三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可纳入当地基层医疗机构的健康管理范畴,并根据个人情况享受到针对性的医疗服务;此外,异地就医的费用结算问题也得到了政策支持,在联网定点机构内可直接报销,有效解决了旅居群体的后顾之忧。
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措施》推出多重扶持政策。对于首次达到规模以上且年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将按营收额的2%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年度接待游客量达5万人次以上的旅居企业可获得5万元奖励,而新注册并当年引客超1万人次的主体则可享受1万元奖励。政策还鼓励发展"乡村+旅居"等新兴业态,对符合条件的新项目按投资额度的2%给予奖励(最高10万元)。此外,获得国家、省、市级旅居品牌认定的企业将分别获得10万、5万和2万元奖励。在推广方面,县域内企业若年推介活动超过3场且累计引流游客超5万人次,则每场可获1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粉丝量达5000以上的旅居类自媒体经审核后可免门票进入A级景区进行产品推广。
在服务优化方面,《措施》特别强调了对新业态的包容性监管。允许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用于发展旅居业务,并简化审批流程,推行"备案承诺+并联审批"的极简模式;同时,对民宿等新兴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政策还明确提出要推进旅居服务标准化认证工作,通过认证的企业将获得官方平台推荐资格;旅居人员可与本地居民一样享有老年大学、图书馆等公共服务资源,并在政务服务窗口享受证照办理便利。
该《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均可按规定申请相应的奖补政策,且同一企业可同时享受多项政策支持,但各项奖励将按最高额度兑现,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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