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管理
近日,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份征求意见稿,针对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的主体责任管理进行规范。该文件从8月5日起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4日。
这份名为《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共包含34条具体条款,重点明确了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风险防控的具体要求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文件内容,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的监管将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其中,连锁企业总部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市级部门负责分支机构的监管工作,县级部门则主要负责门店层面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连锁企业总部的日常管理要求,包括"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具体制度的落实。同时要求总部加强对其下属机构在从业人员培训、采购流程和配送环节的管理力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还提出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应当建立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覆盖从总部到分支机构、仓储中心、配送中心直至门店的各个关键环节。这一要求旨在提升整个供应链的安全水平,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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