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起,福建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截至今年7月,这一制度在福建已运行整整十年。十周年之际,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特别发布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福建实践十周年白皮书》,系统梳理了这项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

据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介绍,过去十年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532件,办案规模保持稳定增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通过公益诉讼督促修复被污染的耕地、林地、湿地约42529亩,治理受污染水域面积约29773亩。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推动落实惩罚性赔偿金额约4245.88万元,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方面,福建省检察院联合省妇联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重点围绕不良行为干预、教育权益保障等难点问题,办理相关案件1367件。同时,检察机关还与住建、民政、残联等部门合作,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整改8200余处。

在民生领域,福建省检察院创新开展多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其中,针对医疗急救系统建设,立案办理了健全完善120医疗急救呼叫无障碍系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成为全国首个实现省、市、县三级院前医疗急救无障碍全覆盖的省份。

此外,在服务乡村振兴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检察机关也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公益诉讼监督,共督促修复农田5141余亩,推动修缮文物928处,拆除违建114处,切实维护了国有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同时,检察机关还追缴各类专项资金28.2亿余元,挽回财政专项补贴资金875.7万元,追回违规养老金14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