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计划到2032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全覆盖
耕地作为粮食生产的根基,其保护与质量提升对保障粮食安全至关重要。辽宁近期正式发布《率先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建设规划(2025年—2032年)》,旨在全面部署全省范围内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工作。
该规划明确指出,到2032年,辽宁省计划将所有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升级为高标准农田,预计累计改造面积将达到800万亩。同时,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责任追溯和终身负责机制,确保工程质量。
在实施过程中,辽宁强调全省统一规划,构建多元化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体系,并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制定相应的建设重点、治理措施和投资标准。具体来说,辽中北地区将着重提升粮食生产能力;辽东地区注重生态修复与农业综合开发;辽西地区加强节水增效设施建设;而辽南地区则聚焦于土地整理和现代农业发展。
按照规划,辽宁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分为三个阶段:2025年至2028年,重点在粮食生产核心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9年至2031年,进一步扩大建设范围至主要产粮区;到2032年,全省范围内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将全面建成高标准农田。
为确保高标准农田的长期有效使用,辽宁省建立了"村为主体、乡镇监管、市县考核"的管护机制。对于流转土地,明确经营者的维护责任;未流转的土地,则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同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机构进行设施设备维护,并严格禁止擅自占用高标准农田。
在建设标准方面,要求做到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和统一上图入库。此外,还鼓励农民和社会监督力量参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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